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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民族预科直升工作的通知

各举办民族预科班的普通高校:
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民族预科(含藏、彝文一类模式预科,下同)直升工作,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“阳光工程”要求,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,确保民族预科直升工作安全、有序实施。现就做好今年民族预科直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4月30日前,各举办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完成本校民族预科生报名工作,报名时须审查预科生的报考资格,即必须是2013年通过省招考委审批正式录取,且本校考查科目合格的预科生,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民族预科直升考试。预科生在报名时须签订《民族预科直升诚信考试承诺书》(见附件1)。各举办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应于5月16日前向我院报送“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直升基础信息”(见附件2),并同时书面报送本校民族预科直升统考组考方案,及参加民族预科直升统考的总人数,文、理科分科人数,考点考场设置、值班电话;考试前三天,报送考试实施部门应急通讯方式,以保证考试过程中信息及时上传下达。我院接收部门:计划信息处(邮箱:0005@sc-eea.cn )和招生一处(邮箱:sczsyc@163.com;传真号:028—85172797)。
二、考试时间与科目
各举办民族预科班高校,要加强对自行命制的试题、答案及评分参考的管理,按照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的相关要求,加强预科统考组织管理,进一步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,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。民族预科直升统考于5月24日开始举行,考试时间表如下:
 
三、上报成绩库及预科直升合格标准
各举办民族预科班高校,要加强预科直升考试评卷、统分工作管理,确保评卷过程安全、结果准确。请于6月6日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库,6月16日前上报拟定的民族预科直升本、专科合格标准方案。民族预科本预、专预直升本科层次合格标准比例分别为95%、30%;民族预科专预直升专科层次的合格标准比例为98%。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预科生可申请就读在专二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;如申请复读预科(缺考及违纪舞弊者除外),在第二年参加民族预科直升考试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,作退学处理。
四、填报直升高校志愿
各举办民族预科班高校,要进一步完善民族预科生填报直升高校志愿办法,进一步规范高校增加计划录取优秀民族预科生办法,严格执行省上民族预科直升政策规定,使民族预科直升填报志愿工作公平、公正、规范、有序。各举办民族预科班高校,组织民族预科生填报直升高校志愿工作,须于7月4日前全部结束, 7月10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志愿库。
五、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审批工作
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审批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一并进行,具体录取审批时间按升入高校录取专业所在批次时间进行。
各举办民族预科班高校应在每批次录取时,提供本批次四川省2014年预科直升拟录取本校民族预科信息(见附件3)及拟直升外校的民族预科直升名单(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供),办理直升录取手续,并根据录取名册寄送出预科生档案到接收预科生的普通高校。
 
附件:
1.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民族预科直升诚信考试承诺书(点击查看)
2.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各类预科直升基础信息标准(点击查看)
3.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民族预科直升拟录取本校信息标准(点击查看)
 
四川省教育考试院
2014年4月4日

来源: 四川省教育厅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/10/30 16:29:52